10月25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对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38.15亿元(含38.15亿元)。
公告显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建影院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调整后,用于新建影院项目的投资额为31.9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投资额为8.1亿元。
据了解,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万达电影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对资金需求较大。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于2019年6月26日,万达电影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于7月4日获批受理。
但由于该公司债券事项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最终结案。于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债券申请中止审查。
于8月6日,万达电影公告称,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恢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