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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游需警惕定点购物陷阱

近日,马女士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称自己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上海三日游,行程的第二天被导游带到一家玉器加工厂,随团进店参观后,被玉器店的工作人员带进了一个房间,听了近1个小时的玉器知识讲解。随后,一人自称老板女儿,以交朋友、请客吃饭为由将马女士等多名游客带到另一房间,之后问几名游客是不是想真心交朋友,如是真心就当场刷卡6999元,他们会送一些昂贵的玉器表示诚意。马女士当即刷卡支付了6999元,之后对方拿出了一个手镯和手链送给马女士,并告诉马女士手镯和手链是翡翠的,售价2万元,称马女士几千元就能买到真的很划算。

  晚上,马女士把此事告诉了家人,家人认为马女士上当受骗了,让她赶紧去退货。马女士表示购买的玉器没有正规发票,也不知道玉器店具体地址,仅有的收据除金额外没有店名和商品名称。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经营者,对方表示可以退货,让顾客到门店办理退货即可。最终玉器店给马女士办理了退货退款。

  根据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本案例中,马女士就是遇到了所谓的“定点购物陷阱”,先是带有强迫性质的忽悠,然后再虚报商品价值,商家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出门旅游尽量选择有资质、有口碑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在出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时,应及时与导游沟通,并保留好消费凭证、宣传广告等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同时,消保委希望监管部门对旅游公司、购物点加强管理,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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