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大名城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长乐名城”)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7.2亿元,用于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期限为24个月。
据此,大名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持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名城(永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分别将持有的长乐名城51%和49%股权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长乐名城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振文,注册资本3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名城(永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大名城分别持有其51%、49%股权。
截止2019年11月30日,长乐名城的总资产22.06亿元,总负债17.97亿元,净资产4.09亿元,营业收入942.11万元,净利润-3015.93万元。
截止公告日,大名城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39.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6%。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此外,于同一日,大名城还发布公告称,大名城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据悉,于今年7月9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大名城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