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3月27日下午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涉及两项议案,分别为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下称:“议案一”)和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下称:“议案二”)。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获悉,其中,议案一中,华远地产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发行方式为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关于议案一中的票据发行用途,华远地产在公告中表示,该等票据将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议案二中,华远地产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的外币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5年(含5年期)或无固定期限;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尚未确定;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为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关于议案二中境外债券的募资用途,华远地产表示,拟用于置换相关债务及支付利息。
当日,华远地产亦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待定,起息日为2020年3月25日,到期日为2023年3月25日。其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