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通过企业债券、境内外债等方式进行融资,规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6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阳光城拟用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规模为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6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境内外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REITs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发行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各种融资工具,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行/举借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债务工具。
公告披露,阳光城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上述融资工具,融资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阳光城表示,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等用途,具体可以按法律法规允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