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5月21日信息披露,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本期发行金额15亿元,发行期限3+N(3)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项级别为AAA。
债券发行日为2020年5月25日-26日,起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于2020年5月28日上市流通,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27日为付息日。
关于资金用途,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即拟用于偿还发行人2015年2月12日发行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
该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截至目前,保利发展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美元15亿元和人民币349亿元,其中15亿美元为在境外发行的固息债券,349亿元人民币为在境内发行的125亿元中期票据、89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170亿元公司债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3月31日,保利发展负债总额分别为34,989,482.75万元、53,821,208.52万元、65,999,956.72万元和71,145,166.3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76%、77.28%、77.97%和78.94%;扣除预收款项后,其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53%、44.93%、42.55%和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