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阳光城发布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万张(含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本期债券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6.00%-7.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20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