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又是人们节日购物的高峰期。各商家也纷纷进行各种促销活动。而往往这个时候,各种购物陷阱,以次充好的商品也让消费者真假难辨。那么,如何识别和防止这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那?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发布了节日消费警示。
警示1:促销陷阱
节日期间,各大商场都会组织搞一些商品促销活动,比如“满100送50礼券”,这种优惠方式看上去打了6.6折,但实际上,当消费者拿到赠送的50元礼券想消费的时候就会发现,满商场里根本就找不到价格在50元以内的商品,赠券只能变成再次消费的“诱饵”。
警示2:过期食品打折卖
一些食品往往以半价或更低的折扣进行销售。当你购买这些食品时,就要格外小心。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
如果你购买了这些商品,如何进行维权呢?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提醒你:
一是在购买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正规发票,发票的内容要齐全、具体,并与所购食品相符。如超市的购物小票要保存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事故,有发票作依据,生产者、销售者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是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首先要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三是如果消费者购买或已食用的食品确实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如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在消费中遇到任何伤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可以拨打0313-7836315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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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