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结合泸州实际情况,分类推进企业(单位)复工复业。
《通知》规定,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商务宾馆、购物中心、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理发等涉民生类场所逐步恢复部分业务活动。餐饮不得提供桌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方式供餐。城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可恢复百货业务,但不能开启中央空调系统。全文如下:
今天(20日),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结合泸州实际情况,分类推进企业(单位)复工复业。
《通知》规定,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商务宾馆、购物中心、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理发等涉民生类场所逐步恢复部分业务活动。餐饮不得提供桌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方式供餐。城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可恢复百货业务,但不能开启中央空调系统。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