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当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太原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作为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补充协议,据此,贷款人已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年利率为7.505%。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茂业国际全资附属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及全资附属公司莱芜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与贷款人订立担保协议,据此,担保人各自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补充协议项下的负债提供担保。
其中,莱芜茂业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莱城区文化南路1号莱芜茂业中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并与贷款人订立抵押协议,据此,莱芜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补充协议项下的负债抵押其拥有所有权的位於莱城区文化南路1号莱芜茂业中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莱芜茂业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作抵押担保,并与贷款人订立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据此,莱芜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补充协议项下的负债抵押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作抵押担保;及借款人以其拥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万内资股股份作抵押担保,并与贷款人订立质押协议,据此,借款人同意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补充协议项下之负债质押其拥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万内资股股份作为担保。
茂业国际表示,贷款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