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与海南橡胶成立免税品经营公司及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王府井拟出资1亿元。
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惠政策与机遇,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红利,推进公司在海南地区免税业务的发展,王府井于2021年1月15日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分别出资成立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海南海垦王府井日用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发展运营海南省岛内免税项目和岛内日用免税品项目并开展免税品经营管理。
其中免税品经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王府井出资6,000万元,占免税品经营公司股份的60%,海南橡胶出资4,000万元,占免税品经营公司股份的40%。
公告透露,免税品经营公司当中,王府井方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免税品经营管理工作,该项目的管理权、运营权均由王府井负责,海南橡胶负责本地资源以及物业方面的协调。
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王府井出资4,000万元,占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股份的40%,海南橡胶出资6,000万元,占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股份的60%。
在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中,海南橡胶负责招商、本地资源以及物业方面的协调,王府井协助海南橡胶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免税品经营管理工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免税品经营公司及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的经营项目销售对象均为海南岛内居民。
公告透露,双方于公司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实缴各自认缴出资额的30%,剩余的出资由双方在公司成立后的三年内同步实缴完成,并依据股东会决议修订。
未来,合资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包括以合资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贷款;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双方认可的融资方式。
同时,股东双方同意,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任何一方不得对外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受让方为转让方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他股东方除外)。
王府井提到,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免税政策,特别是海南岛免税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使海南免税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公司本次与海南橡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发展运营海南省岛内免税项目及日用品免税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将王府井的专业优势与海南橡胶的地方行政优势、资源优势相结合,加快公司免税业务的发展。本次投资采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