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该等贷款人(作为初始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向奥园授出约15.98亿港元及2000万美元的有抵押双币种定期银行贷款融资,包括港元信贷融资及美元信贷融资。
据悉,贷款人为贷款协议中作为初始贷款人的一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巴克莱、创兴银行、招商永隆银行、德意志银行、恒生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及大丰银行。
根据贷款协议,中国奥园须就所有未偿还款项向该等贷款人支付利息,港元信贷融资按一年365日基准支付,美元信贷融资按一年360日基准支付。
利息及费用方面,自提款日起至信贷融资的到期日止,贷款协议将就港元信贷融资项下的贷款而言,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4.30%的年利率计息;及就美元信贷融资项下的贷款而言,按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4.30%的年利率计息。
所得款项用途上,奥园将贷款协议借入的款项用于公司现有境外债务的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