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对该县福源小区实行限期封闭隔离管理。政府充分做好相关物资等后勤生活保障,要求隔离管理期间,小区内外无感染症状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出,居家隔离观察,执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密切接触人群及旅居轨迹申报等。
韩某某辨认攀爬围墙的具体地点
然而,该小区 23 号楼业主韩某某,对居家隔离产生厌烦情绪,无视公共卫生安全和法律法规,于 2 月 8 日 10 时许,擅自攀爬小区围墙离开隔离管理区,在附近超市购买物品,被群众举报。其攀爬隔离小区围墙的图片经转发到社交网络后迅速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韩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5 日,并处罚款 200 元处罚
昌江公安局河北派出所利用群众举报图像线索,锁定违法人韩某某并将其传唤归案。经依法调查询问取证,韩某某对擅自攀爬福源小区围墙,逃离该小区被封闭隔离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韩某某被依法传唤带离住所隔离区,到昌江公安局河北派出所接受调查
韩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派出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 5 日并处罚款 200 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