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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核准发行不超过90亿元公司债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 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2月28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日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 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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