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4日电 (索有为 刘文添)广州互联网法院3月14日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网购纠纷暗藏黑灰产业,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部分消费者也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最常见的消费方式。白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累计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178件,审结816件。统计显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平均每月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53.33件;自2020年1月以来,平均每月新收案件数增至189件,其中2020年1月新收案件数环比上涨215.49%。从涉诉商品类型、涉诉主体、涉诉事由来看,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呈现类型多样、主体多元、问题集中等特点。其中,日用品、食品、虚拟商品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已判决的252件案件中位列前三名。
此外,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原告诉请“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的188件案中,有103件案被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仅41件案获得法院全部支持。白皮书指出,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事人举证不足,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广州互联网法院对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行为秉持审慎使用惩罚性赔偿规则的态度。
白皮书显示,当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职业索赔”现象突出。“职业索赔”团伙从“问题商品”的发掘、下单购买、安排收货、拆包视频录制、委托检验等,呈现环节清晰、流程明确等特点。此外,个别案件还出现“家庭式职业索赔”,近亲属之间互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职业索赔者”能否认定为消费者成法律灰色地带。
白皮书还指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部分消费者也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在吴某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产生的系列纠纷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购买537件商品,其中退货、拒收454件,退货率高达84.54%。广州互联网法院经认为,原告的行为属于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滥用,被告依据其平台规则取消原告“超级VIP”资格、冻结会员账户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随着新一轮的消费升级,大众对于优质商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在中国内地部分优质商品供给渠道不足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将消费触角延伸至跨境代购。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跨境代购既有因“人肉代购”产生的纠纷,亦有名为“人肉代购”实为“囤货销售”产生的纠纷,还有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自有“国际”频道购买境外商品产生的纠纷。在此过程中,电子商务平台能否认定为案涉网络购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承担相应责任,成为审判难点。
当天,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同步公布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内容涉及网络刷单、滥用退货规则、跨境代购等互联网新业态下引发的新类型纠纷,为规范网络空间的交易行为,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了行为指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