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原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就融资订立一项融资协议,内容包括原有融资及增量融资。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公告获悉,其中原有贷款为定期贷款融资,包括定期贷款融资合共2.3亿美元以及定期贷款融资合共1.56亿港元,融资协议日期至融资协议日期起计6个月。
增量融资亦为定期贷款融资,包括以美元计值的定期贷款融资及以港元计值的定期贷款融资,可根据融资协议设立及向合生创展提供,总金额不应超过2.5亿美元,相关增量融资成立日期至融资协议日期起计6个月。
同时,合生创展须于首次动用日期(即根据融资首次提取贷款当日)起计36个月届满当日全数偿还融资项下贷款。
关于上述借款用途,合生创展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根据融资借贷的所有款项须用作为本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及满足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