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
本次交易,拟由中融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并通过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初始投资期限为1年,初始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每1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初始投资期限和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前1个月,华夏幸福有权选择延续1年或选择在该投资期限届满之日向中融信托归还该笔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利息及相应应付未付其他款项
此外,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8.5%/年,初始投资期限和每个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含当日),利率即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利率应在各笔永续债权前一个投资期限内最后一个核算期所适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增加200个基点。
华夏幸福表示,本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将用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产业新城PPP项目的开发建设。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