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毅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建议将公司英文名称由“Hydo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更改为“Guangdong-Hong Kong Greater Bay Holdings Limited”,并将公司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毅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粤港湾控股有限公司”。
毅德控股表示,更改公司名称须待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会生效。待上述条件达成后,更改公司名称将自批准更改公司名称的股东特别决议案日期起生效。
关于更换名称的理由,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将更贴切反映集团现时的战略方针。董事会相信,公司的新中英文名称将更能反映和突显公司的战略业务规划,为公司带来新的企业形象,其将对公司日后发展有利。因此,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公司证券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集团的日常业务经营及其财务状况。公司的股份代号将仍为“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