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据上交所信息披露显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两个项目状态均更新为“已受理”。
具体而言,两项债券品种均为小公募,前者拟发行金额100亿元,后者拟发行金额55亿元,发行人均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募集说明书获悉,今年11月,越秀地产获准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准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的公司债券。
关于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用途,越秀地产表示,本次拟申请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50亿元专项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3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债券,剩余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另外55亿元公司债用途为,拟申请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30亿元专项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债券,剩余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