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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纪委监委消息,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全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近期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较为突出,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泉王村党总支书记王月民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
2012年底至2015年底,王月民在担任所前镇三泉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收受该村村域内某运输公司采石场有关负责人章某、徐某所送的香烟提货券,共计软壳中华香烟16条,折合价值人民币9680元。此外,王月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王月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02、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党支部书记刘瑞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负责监理梧田街村安置房建设工程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感谢刘瑞新在监理费结算和支付方面给予的帮助,送给刘瑞新两箱12瓶飞天牌茅台酒,总价值1.176万元,刘瑞新予以收受。2019年11月,刘瑞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安吉县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姜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
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姜锋先后两次共收受安吉县交通系统碎石供应商股东方某某所送的四条香烟和四瓶白酒,共计价值人民币0.56万元。此外,姜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04、嵊州市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徐幸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徐幸在担任嵊州市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负责人、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6000元。2019年6月,徐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05、三门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浙江电大三门学院原院长胡为升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7年12月,胡为升指派浙江电大三门学院驾驶员何某购买香烟和土特产用于送礼,相关费用以虚增汽车配件费用予以报销。2019年8月,胡为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