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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拟补充完善非开发业务等项目跟投机制

5月1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完善复杂项目及非开发业务跟投机制的议案》。

公告称,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决议补充完善复杂项目和非开发业务跟投机制,具体适用范围为复杂项目,如旧改项目、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大型复杂综合体项目、海外项目等;近年来开展的非开发业务,如物流仓储、商业、长租公寓、冰雪、教育、企业服务、食品业务等;未来拟开展的复杂项目和非开发业务。

公告指出,除公司董事、监事、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员工可参与跟投,并以复杂项目所在事业集团(BG)和非开发业务所在事业部(BU)的员工为主。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万科在该项目/业务所持权益比例的10%。

跟投价格根据业务情况分别确定,包括:不低于万科在该项目/业务的已投成本及对应融资成本之和;不低于合资格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公允价格。跟投方案则由公司总裁按上述要求,根据项目/业务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跟投方案,并选择合适的时机具体实施。上述方案及其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备案。

此外,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同日,万科公告表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指出,为把握市场时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批准的人士及其转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情况时,根据资本市场和本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境内(A股)、境外(H股)股份。

回购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A股)、境外(H股)股份的回购总额,不超过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为免疑问,即回购A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A股发行总股本的10%及回购H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H股发行总股本的10%)。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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