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审议通过了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以部分按揭应收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的议案》等。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提名委员会中,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委员林腾蛟(董事),委员朱荣斌(董事)、吴向东(独立董事)。
公告披露,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选举林腾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三年(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根据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的提名,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聘任朱荣斌为公司总裁,聘任吴建斌、阚乃桂为公司执行副总裁。
资料显示,阚乃桂,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硕士,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曾任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总经理,中海地产天津公司总经理,世茂集团助理总裁兼成本中心负责人,世茂集团副总裁,世茂集团执行董事兼成本中心负责人和设计中心负责人等职务。
另外,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聘任陈霓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聘任徐慜婧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任国晓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一致,即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此外,还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部分按揭应收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的议案》,阳光城拟与上海隆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资产管理,
在总额不超过2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资产管理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
增信措施就基于相关交易合同而对隆辉保理享有的要求其履行的相关义务(如差额补足等),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