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此前2月25日,蓝光发展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6203%的股份转让给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双方已于2021年2月23日签署了《关于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合作意向框架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3月22日,蓝光发展、蓝光和骏、蓝光嘉宝服务与碧桂园物业香港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了《关于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经协商,出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15,840,2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和换算基础上全部股份总数的65.04%),其中H股115,090,200股(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总数的64.62%),内资股750,000股(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总数的0.42%)。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受让方同意2020年度经审计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及审计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股份过户日的未分配净利润由过户后的股东享有。
经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6428亿元的等值港元,均以港币现金方式支付。每股受让价格约为人民币42.8546元的等值港元。
同日,标的公司管理层持有的股权激励平台宁波嘉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光和骏占其37.24%的出资额)、成都嘉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作业)(蓝光和骏占其31.90%的出资额)分别与碧桂园物业香港签署了《关于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与上述《主协议》同等的每股转让价格,分别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486,300股H股(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3.08%)、5,435,360股H股(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3.05%)以人民币2.35亿元、2.33亿元的等值港元转让给受让方。
上述两份股份协议书的股份过户先决条件为《主协议》中股份过户的条件均已成立且出让方就其出售标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获得必要的权力机关批准后办理股份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