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与越秀企业订立一项外汇远期合约,按当中所载条款分别以人民币购买金额3亿美元的美元。
由于越秀企业为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故为越秀地产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其与越秀企业之间的外汇远期合约构成一项关连交易。
根据外汇远期合约,越秀地产同意使用远期汇率(即预先协定外汇汇率,由经订约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及遵照越秀地产内部控制政策而厘定)于相关结算日期以人民币购买美元。
越秀企业或越秀地产可因美元票据的注消、偿还或全面或部分提早偿还,或根据及依照有关发行美元票据的相关文件宣布美元票据提早到期及应予偿还,透过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选择全面或部分提早终止外汇远期合约项下的任何未完成交易。
关于订立外汇远期合约的理由,越秀地产表示由于公司的主要业务位于中国,其收入及开支主要以人民币计值,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视人民币为其功能货币。因此,任何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值或须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外汇风险。
于2021年1月,越秀地产便通过全资附属公司卓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了于2026年到期的6.5亿美元2.80%担保票据。为了管理公司与美元票据有关的外汇风险,其此次与越秀企业签订了外汇远期合约。
越秀地产于公告中表示,公司与越秀企业订立的外汇远期合约将令公司的对冲成本减少,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