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交所信息披露,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3+2年,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债券发行日为4月27日-4月28日,起息日4月29日,上市流通日4月30日,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每年4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期拟发行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用于支付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之心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珠海市香洲区A103b07管理单元“城市之心”地区核心区H02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的安置补偿。
城市之心项目位于珠海核心商圈——吉大商圈,更新单元范围面积为111609.79平方米,项目范围内物业现状涉及物业权属人包括珠海国际商业数据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国贸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珠海百货广场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