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因城镇化产业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鑫投资”)、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京投资”)与合作方深圳前海禹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前海禹舟”)、厦门中茂益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中贸益通”)共同设立一支基金—“厦门华侨城润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侨城润禹基金”)。
当日,上述各方签署了《厦门华侨城润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
根据协议,华侨城润禹基金的认缴总规模为15亿元,其中华鑫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华京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11.68亿元。该基金未来将投资于非公开交易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前海禹舟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侨城润禹基金管理和决策机制方面,前海禹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退出以及除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保本产品等同时具备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产品以外的闲置资金增值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前海禹舟推荐两名委员人选,华鑫投资推荐三名委员人选
对此,华侨城表示,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并投资华侨城润禹基金,有利于公司取得优质的城镇化项目资源,并有助于公司积累基金投资及管理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