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建议分拆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商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聆讯后资料集。
宝龙商业的聆讯后资料集显示,宝龙商业旗下有四个品牌,分别是宝龙一城、宝龙城、宝龙广场及宝龙天地。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宝龙商业向总共59处零售商业物业提供商业运营服务,建筑面积约750万平方米。其中,45处零售商业物业现正开业中,总在管建筑面积约为640万平方米。大部分的商业运营服务分部组合包括封闭式商场及开放式购物街。于2019年6月30日,宝龙商业备有涵盖超过7100个品牌的租户品牌库。
已开业的45处零售商业物业中,涵盖1个宝龙一城、2个宝龙城、36个宝龙广场和6个宝龙天地。截至2019年6月30日,厦门宝龙一城的在管建筑面积及出租率分别为170585平方米及约94.6%;上海七宝宝龙城的在管建筑面积及出租率分别为150567平方米及约89.8%,杭州滨江宝龙城在管建筑面积及出租率分别为约286698平方米及98.1%;宝龙广场 品牌旗下全部36处零售商业物业的总在管建筑面积及平均出租率分别为5383272平方米及约85.5%;宝龙天地品牌旗下全部六处零售商业物业的总在管建筑面积为382400平方米,四处零售商业物业(不包括东营宝龙天地及海阳宝龙天地)的平均出租率为约85.3%。
七宝宝龙城,图片来源:宝龙商业
资料显示,宝龙商业运营及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向业主或租户提供零售商业物业管理服务、租户管理及收租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其中,商业运营服务分部的总在管建筑面积由2016年12月31日的约540万平方米增至2017年12月31日的约590万平方米,进一步增至2018年12月31日的约640万平方米。
于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以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宝龙商业运营服务分部所产生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28亿元、人民币7.9亿元、人民币9.80亿元及人民币6.21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约83.4%、81.5%、81.6%及82.9%;来自物业租赁服务的收入分别占同期来自商业运营服务分部的收入约11.9%、19.9%、21.2%、21.2%及18.3%。
在已订约向59处零售商业物业提供商业运营服务中,51处由保留集团开发,四处由保留集团及独立第三方共同开发,而四处由独立第三方开发或拥有。于2016年、2017 年 及2018年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就保留集团开发的物业提供商业运营服务的所得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5.94亿元、人民币7.23亿元、人民币8.81亿元及人民币5.63亿元,分别占同期商业运营服务所得收入约94.6%、91.2%、90.0%及90.7%。
此外,宝龙商业在长三角已订约提供商业运营服务的零售商业物业数目由2016年12月31日 的22 处增加至2017年12月31日的24处,其后分别进一步增加至2018年12月31日 的28处和2019年6月30日的32处,主要由于宝龙商业为巩固在该地区领先地位的策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