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2月10日,沈阳发布《关于在全市商业经营场所实施实名登记进场购物的通告(第7号)》,全市商业经营场所须实名登记进场购物。
即日起,沈阳全市在大型超市、生鲜超市、百货商场、商品市场、农贸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张贴二维码,市民进场购物时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可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企业安排人员协助扫描登记或进行手工登记。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登记组织工作。商业企业和农贸市场要做到“一企一码”,加强工作人员配备,有序组织消费者实名登记进场购物,避免造成进场拥堵。要加强信息管理,对实名登记的有关信息要使用专用服务器予以保存,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坚决杜绝个人敏感信息外泄。
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手段,遏制疫情通过商业经营场所扩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行安全,确保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实施及时、有效追溯。希望广大市民在进入商业经营场所购物时积极配合、有序排队进行扫码登记,共同构筑抗击疫情的牢固防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