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获取一笔本金最高达5亿港元的贷款融资。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于2020年3月4日,金地商置(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函,以获取本金最高达港币5亿元的两年期贷款融资,目的是为一般公司融资提供资金。
根据融资函内容,金地商置控股股东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该融资本金到期还款日前维持为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或维持对公司的管理控制权,否则可被视为融资函项下的违约事件,贷款可能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据了解,于本公告日期,金地集团实益拥有金地商置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1%的权益,并且是金地商置单一最大股东。
另悉,此前2月25日,金地商置发布盈喜,预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权益持有人于集团的综合应占净溢利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将录得最少有65%增幅。
金地商置表示,该溢利的增幅主要由于物业销售的交付面积大幅增加,以及合资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利润贡献增加。销售方面,2019年财政年度金地商置的累计合约销售总额约636.62亿元,同比增长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