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发行利率尚未厘定。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获悉,上述债券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该笔债券起息日为2020年9月9日,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9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9日。
同时,该笔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关于募资用途,万达商管在公告中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最近三年及一期,万达商管(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70%、62.22%、50.21%和50.16%,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76%、57.59%、51.79%和50.7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3、5.33、4.11和2.77。
同时,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355.67亿元、1,065.49亿元、786.56亿元和62.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0.10亿元、294.94元、243.98亿元和26.1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55.84亿元、293.00亿元、168.01亿元和-38.98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