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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量能源在处罚下以54,000美元的惩罚

在澳大利亚竞赛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与可再生能源广告有关的五次侵权通知后,能源零售商动量能量已支付5.4万美元的处罚。

ACCC表示,它“担心势头的广告活动,其中包括电视,印刷,广播,社交媒体及其网站,代表了这种势头,当不是这种情况时,产生了可再生电力。

从去年9月到12月到12月到12月的维多利亚州维多利亚,南威尔州,南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州的零售商,通过短语产生并提供可再生电力,包括:“我们会产生薄空气的能量。和淡水“,”和“由水电塔斯马尼亚提供动力,我们所有的电力都是100%可再生”,ACCC建议。

势头的电视广告也包括水力发电大坝的镜头。

势头也通过其网站表示,“对于您使用的每一点电力,等效的可再生能源由我们的母公司水电塔斯马尼亚州直接进入国家电力市场”,ACCC建议。

“然而,从势头购买电力没有直接影响水电塔斯马尼亚在NEM中提供的可再生电量,”ACCC表示。

随着国家电力市场(NEM)“一系列电力从包括燃煤发电的资料池”,ACCC表示“任何零售商都无法准确声明他们的电力来自一个特定的来源“。

“虽然动量由水电塔斯马尼亚州所有,但电力IT提供的电力来自国家能源市场,而不是塔斯马尼亚州生成的水电,”ACCC主席Rod Sims评论道。

“通过其广告活动,势头给了消费者的误导印象,这种印象是提供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势头,而不是这种情况。

“这些索赔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认为这是一个比它的”更环保“的选择。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而且缺点可能是可能的竞争对手,这些竞争对手可能会提供经验丰富的绿色计划,这为新的可再生发电提供了金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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